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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中的第三则
来源:人人学教育人人学教育 编辑:Ashley发布日期:2013-07-07 00:00:00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只是)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shǐ,猪)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