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1月正式启动。参与报名的考生要符合相关条件,五类人员不得参加。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只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4]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外国侨民(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才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按流程参与高考报名。
五类人员不得参与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以及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本市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只能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而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