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
2、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其中:北京市所属各单位及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园区分站(以下简称北京市属单位设站博士后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中央在京单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下简称中央在京单位设站博士后子女)报考普通高中;
4、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的人员子女考生报考普通高中;
5、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
6、有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
7、具有河北省户籍的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考生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8、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的考生报考北京市潞河中学和北京市运河中学。
“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通过部队申报系统上报,报考中职类学校需要符合“随迁子女”申请条件并在网上进行“随迁子女”升学申请填报操作。
二、申请时间
3月28日8:30至4月1日16:00符合“九种情况”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在网上提出升学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4000-72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