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未试点的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三限”原则,将择校生计划纳入招生计划进行管理,并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校择校生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未经市教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和变更招生方式。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区县和学校严禁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扩大收取择校费的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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