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额分配录取包括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两部分。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按照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各类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报考“统筹一”考生需选择是否服从“统筹一”调剂录取。“统筹一”分配到初中校的名额未完成时,报考“统筹一”志愿学校并服从调剂,且在分配“统筹一”名额的初中校未录取考生中招生考试总分最高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录取到未完成“统筹一”计划的优质高中。已被名额分配和市级统筹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志愿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