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招生结束后,考试院中招办将在《北京考试报》“中招特刊”第8期刊登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信息,并通过各区县中招办发放到初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根据补录学校(专业)情况和自身条件持“补录考生登记表”自愿选报补录学校。
咨询电话:4000-72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