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中考补录工作程序
1.各区县中招办于7月31日前将《北京考试报》第8期“中招特刊”及“补录考生登记表”发给未录考生。
2.具有补录资格的考生根据“中招特刊”刊登的补录信息和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所学校。
3.考生于8月4日前持“补录考生登记表”和“体检表”到选择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4.补录学校于9月24日16:00前登陆中招信息服务平台,进入学校业务系统录入补录考生信息。
5.补录学校于9月26日9:00—11:30持录取专用章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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