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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中考补录招生录取工作
来源:人人学教育 编辑:kelly发布日期:2013-08-14 14:28:09

   补录工作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可以进行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



  各区县中招办要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信息通过原毕业学校及时传达给未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可根据学校情况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报补录学校。



  参考2012年中考补录通知:



  一、补录范围和对象



  (一)未完成今年招生计划的职技类学校可以参加补录,补录学校名单刊登在本期“中招特刊”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上,考生可以作为选择学校的参考。


  (二)具有报考资格且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补录。



  (三)补录学校不能录取未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的考生。



  二、补录办法



  (一)各区县中招办将本期“中招特刊”及“补录考生登记表”发给未录考生。



  (二)具有补录资格的考生根据“中招特刊”刊登的补录信息和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所学校。



  (三)8月4日上午8:30—5日上午11:00前,补录考生持“补录考生登记表”到选择的学校办理补录手续。



  (四)学校审核补录考生材料,同意补录后将“补录考生登记表”收齐,于8月5日11:00前登陆中招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入学校业务系统,录入补录考生信息并确认提交。



  (五)8月6日8:30—11:30,补录学校持录取专用章和“补录考生登记表”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办理审批手续。



  (六)补录学校录取的补录考生应与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条件基本相当。